机关各党支部(单位):
根据宣传部通知,现将2021年4月教职员工政治理论学习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习时间
2021年4月13日下午
二、学习地点
各党支部(单位)自行安排
三、学习内容(详见OA相关通知)
1.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(新闻通稿)
2.习近平总书记: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(2020年11月16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主要部分)
四、参学人员
全体教职员工
五、学习方式
集中学习+自学
六、学习要求
请各党支部(单位)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,抓好贯彻落实,并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记录本》上做好相关学习和讨论记录。
机关党委
2021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