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站首页 | 组织机构
| 支部动态
| 学习园地
| 廉政建设
| 群团工作
| 学校首页
  廉政建设 更多 
· 教育部曝光8起违反教师... 09-14
· 湖南公布“十严禁”,... 04-29
· 中共中央印发《中国共... 10-14
· 学校召开2020年全面从... 10-14
· 学校纪委开展扶贫领域... 10-14
· 学校纪委:做实做细监... 10-14
廉政建设
当前位置: 首页>>廉政建设>>正文
湖南公布“十严禁”,整治违规吃喝!
2021-04-29 10:53   审核人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坚决制止违规吃喝行为,严防“吃喝风”隐形变异、反弹回潮,现公布如下“十严禁”纪律规定:

一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;

二、严禁以请示、汇报工作等名义违规宴请上级单位工作人员;

三、严禁以伪造接待公函、虚列接待事项、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;

四、严禁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;

五、严禁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;

六、严禁虚列办公费、会议费、差旅费、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;

七、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、企业、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;

八、严禁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;

九、严禁指使、授意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违规吃喝活动;

十、严禁在机关食堂、“一桌餐”场所、企业内部接待场所等地方违规吃喝。

凡违反上述规定的,一律按程序先停职检查,再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。
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

湖南省监察委员会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 2021年4月27

 

关闭窗口
湖南文理学院 Copyright © 2018-2022
地址:常德市洞庭大道3150号   电话:0736-7186016   邮编:4150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