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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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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“六个严禁”纪律要求
2021-08-02 10:14   学校纪委 审核人:

各二级党组织、校属各单位:

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,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纪委监委、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进一步压实责任,严明纪律,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有序、有效开展,保障师生生命健康,维护校园稳定,现提出疫情防控工作“六个严禁”纪律要求:

一是严禁违抗组织命令,在执行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时敷衍塞责、消极应付、推诿扯皮、行动迟缓、各行其是。要提高政治站位,坚决克服麻痹心理,压紧压实主体责任,增强敏锐性和执行力,认真查找和弥补工作中的漏洞,落实落细各项防控举措。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把党建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政治优势,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这个首要任务、头等大事。

二是严禁任何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、假作为等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。要紧盯重点场所、重点人群、重点环节防疫举措落实情况,重点做好医疗隔离、流调排查、核酸检测、政策宣传、物资保障等工作,不得以防疫为名刁难师生或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。在防止疫情输入同时,全力做好在校师生及隔离师生的学习、工作和生活保障,切实将抗疫行动与“我为师生办实事”结合起来,将抗疫成果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标尺。

三是严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瞒报、谎报、漏报、迟报、错报疫情信息,妨碍、干扰、破坏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坚决服从湖南省、常德市各级疫情防控机构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,自觉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报备制度,严格遵守疫情期间校园各项管控措施。后勤处(资产公司)、保卫处、校园建设与资产管理处、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继续教育学院、芙蓉学院等相关部门务必做好各自领域各类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,做到覆盖全面、不漏一人。

四是严禁发表诋毁歪曲上级决策部署的言论,编造、传播、散布谣言等。要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,做好解惑释疑工作,增强师生员工的思想认识、防控意识和防护能力。广大师生要时刻绷紧纪律红线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杜绝涉疫谣言,不信谣不传谣,多帮忙不添乱,共同维护健康的舆论氛围。

五是严禁不请假不报告,擅离职守、无故脱岗、空岗。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,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到岗到位,加强疫情期间值班值守,切实做到以战时状态抓紧防控,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全面严起来、紧起来、实起来。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、应急机制、指挥体系正常运行。

六是严禁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或参与各类聚集性、群体性活动。要倡导线上开会、线上培训,确需线下组织的,必须依照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履行报备程序。要加强食堂等关键聚集点管理和科学防控,不折不扣落实防控措施。广大师生员工要避免到人员聚集场所,避免串门走访,保持“一米线”社交距离。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告制度,“红事”缓办,“白事”简办,严防人员聚集。

学校纪委办、监察专员办、党政督查室将加强防疫工作督查,对出现上述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,学校纪委将落实“一案双查”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《湖南文理学院影响管理服务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》等严肃追究相关责任,并在全校通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湖南文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8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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