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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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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“双述双评”考核工作的通知
2021-12-24 14:57   机关党委 审核人:

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延伸,全面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,着力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,根据组织部通知(组通〔2021〕50号),现就做好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“双述双评”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议考核对象

机关党委所属16个党支部书记。

二、参加测评人员

机关党委全体委员、各党支部书记、各党支部指派党员代表2人(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各1名)。

三、评议考核方式

采用现场述职、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。

四、评议考核时间、地点

时间:2021年12月31日上午8:30;

地点:图书馆报告厅。

五、评议考核内容

述职评议考核以党支部“五化”建设内容为标准(参见《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党支部“五化”建设合格评估标准(修订版)》校党字〔2019〕9号),重点是围绕《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》,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,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迎接省委巡视、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的工作,尤其是党建引领本支部所属单位(部门)工作的情况及成效、特色和亮点。

六、评议考核相关要求

(一)现场述职

述职人依据评议考核内容,按照党支部序号(从小到大)顺序,在规定时间(6分钟)内完成述职,不得超时。

(二)现场测评

参加测评人员对述职人员从考核内容完成情况及成效、特色亮点、现场述职情况等进行测评。

投票结果统计:

测评票分三种颜色印制:机关党委委员A票(红色)、党支部书记为B票(蓝色);其他人员为C票(白色)。

评定等级: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五个等级,分别按95、85、75、60、0分折算计分。

分数计算:考核测评分数=机关党委委员平均分×0.25+党支部书记平均分×0.25+其他人员平均分×0.5。

(三)结果运用

机关党委向党委组织部上报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结果,并作为机关职能部门班子和中层干部“2021年度述职测评”的重要依据。

(四)材料上报

各党支部于2021年12月24日下班前,将述职报告报送机关党委(含纸质版和电子版)。

机关党委

2021年12月2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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