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党支部延伸,全面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力,着力推动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,根据组织部通知(组通〔2021〕50号),现就做好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书记“双述双评”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议考核对象
机关党委所属16个党支部书记。
二、参加测评人员
机关党委全体委员、各党支部书记、各党支部指派党员代表2人(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代表各1名)。
三、评议考核方式
采用现场述职、现场测评的方式进行。
四、评议考核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21年12月31日上午8:30;
地点:图书馆报告厅。
五、评议考核内容
述职评议考核以党支部“五化”建设内容为标准(参见《湖南文理学院教职工党支部“五化”建设合格评估标准(修订版)》校党字〔2019〕9号),重点是围绕《湖南文理学院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》,贯彻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,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,迎接省委巡视、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的工作,尤其是党建引领本支部所属单位(部门)工作的情况及成效、特色和亮点。
六、评议考核相关要求
(一)现场述职
述职人依据评议考核内容,按照党支部序号(从小到大)顺序,在规定时间(6分钟)内完成述职,不得超时。
(二)现场测评
参加测评人员对述职人员从考核内容完成情况及成效、特色亮点、现场述职情况等进行测评。
投票结果统计:
测评票分三种颜色印制:机关党委委员A票(红色)、党支部书记为B票(蓝色);其他人员为C票(白色)。
评定等级: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基本合格、不合格五个等级,分别按95、85、75、60、0分折算计分。
分数计算:考核测评分数=机关党委委员平均分×0.25+党支部书记平均分×0.25+其他人员平均分×0.5。
(三)结果运用
机关党委向党委组织部上报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结果,并作为机关职能部门班子和中层干部“2021年度述职测评”的重要依据。
(四)材料上报
各党支部于2021年12月24日下班前,将述职报告报送机关党委(含纸质版和电子版)。
机关党委
2021年12月23日